曾峰,曾峰讲师,曾峰联系方式,曾峰培训师-【讲师网】
营销管理理论与实践的集大成者
53
鲜花排名
0
鲜花数量
扫一扫加我微信
曾峰:员工如何冷静应对裁员大潮
2016-01-20 42207
辛苦工作一年,眼看年终奖励即将到手,却冷不丁地接到了裁员通知,心理冲击之大不言而喻。面临公司裁员,该如何应对?律师教你用谈判法为自己赢得更多补偿。 ■ 遭遇裁员时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陈亮:首先要明确裁员的含义,是普通零星的岗位调整,还是经济性的大规模裁员。前者实际就是普通的解除员工劳动关系,企业的上述行为是否属于合法行为需要接受法律检验。而后者一般指《劳动法》第27条及《劳动合同法》第41条的相关规定。当自己面临裁员时,切勿盲目认可企业本次裁员系经济性大规模裁员,而应严格监督企业是否符合裁员的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若企业确属经济性大规模裁员,员工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本人是否属于可以被裁员的类型;是否属于同等条件下优先留用的类型;是否可以领取经济补偿金;被裁后企业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时是否优先考虑被裁职员。 其次,单位若单方面大规模解除合同,必须给出合理解释,若没有解释员工完全可以提出劳动仲裁。 胡燕来:就单一解雇来说,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要求;如果涉及经济性裁员(一次性裁员超过20人或超过企业员工人数的10%),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的最佳方法就是启动集体协商程序,就解除合同的补偿标准问题与企业进行谈判。目前因裁员走向谈判的情况并不多见。要提醒的是,由于用人单位在裁员问题上通常采取“快刀斩乱麻”式的闪电战,如果员工提出了集体协商这一诉求后,就会增加与之抗衡的力量,如得到工会或律师等维权组织和专业人士的支持,谈判力量的增强非常有利于员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员工提出集体协商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第13条规定,员工方向用人单位因裁员问题提出集体协商建议的,用人单位不得拒绝或者拖延。 ■ 员工该如何在谈判中提出自己的补偿要求? 胡燕来:从程序上来说有五个步骤,即产生谈判代表、启动要约、协商准备、正式协商和职工大会审议审查。 从实质意义上来讲,员工方主要做好三件事,一是摸底调查,可以从企业及行业两方面进行,以此证明自己提出提高经济补偿要求具有合理性的依据;二是要求企业提供裁员方案草案、告知裁员理由和补偿标准,同时也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关财务数据,并做适当说明,判断是否符合法定裁员条件和法定裁员程序;三是制定谈判策略,根据前两步所获得资料进行具体的策略制定,譬如通过个人创造价值大于月收入的角度来争取利益,或者提出企业补偿不合理且低于同行业平均标准或本企业以往标准等,以此作为谈判切入口。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谈判或谈判形成僵局时,员工一方可以向所在区县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的劳动关系科协调处理,区县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收到员工一方申请后应当依法受理并开展协调处理工作。区县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一般应当在受理后30日内处理完毕,对通过协调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制作《集体协商争议协调处理协议书》,没有促成双方达到一致意见的也应当制作《集体协商争议协调处理意见书》。 ■ 裁员谈判中,企业会采用哪些手段应对员工诉求? 陈亮:如今企业裁员比较困难,所以经常会打些擦边球。比如打着经济性裁员的旗号,跟员工说企业要倒闭、部门要撤并等等,劝说员工离开企业,然后要求员工主动交辞职报告,企业给补偿金,解除彼此劳动关系。其实这就是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协商过程。如果员工愿意接受的话,辞了职,领了补偿金,就不算违法。但若员工明确企业并非遭遇特别严重的经营危机,员工完全可以Hold住,不同意辞职。 有些企业采用别的办法,比如对员工进行放大假、调岗、扣工资,逼迫员工辞职。其实企业单方面改变合同里的内容就是违约行为,员工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 有些不良企业注册两个公司实际一套人马,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让员工无法提起劳动仲裁。这个时候员工需要从日常工作的材料方面收集证据,确定到底哪个公司作为劳动仲裁的被申请人。 还有些不良企业私下重新开办一家新的企业,转移原企业部分人员,以原企业经济困难为由裁掉其他员工,从而逃避赔偿员工高额的赔偿金。开办新企业、转移部分人员总有蛛丝马迹,员工需要提高警惕,加强注意。 胡燕来:一般来讲,用人单位一上来就会问:提这么高的要求,有法律依据吗?员工往往答不上来。其实,被裁员工提出集体协商要求符合《劳动合同法》、《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合法诉求。 员工方的“合法权益”包括“权利”和“利益”两部分,一般而言,仲裁和诉讼解决的是“权利争议”,而集体协商解决的是“利益争议”。利益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因提出高于法律规定的要求,或因故变更、解除合同的约定,或提出新的要约而引发的争议,如要求增加工资、增加经济补偿等。由此可以看出用人单位使用的“高招”其实是偷换概念,将员工方的“利益要求”说成是“权利要求”,假设用人单位说法成立,那么凡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求均是没有依据的“无理取闹”。 这是用人单位惯用的第一招,其惯用的第二招是“各个击破”。解决办法就是启动集体协商程序,即员工团结起来,用一个声音说话,一个途径解决。
全部评论 (0)
讲师网广州站 gz.jiangshi.org 由加盟商 杭州讲师云科技有限公司 独家运营
培训业务联系:小文老师 18681582316

Copyright©2008-2024 版权所有 浙ICP备06026258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509号
杭州讲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更多城市分站招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