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熟悉性原则。
作为启发的材料应该是学生所熟悉的,感知过的而又能在记忆中得到再现的,否则将会启而不发。因此在讲解新知识、新问题之前要组织学生对有关知识进行复习。这样就可启发学生运用旧知识对新课题进行比较、分析、抽象、概括,一层一层地揭示矛盾,最后达到问题的解决。
2. 准确性原则。
启发要启在关键上,启在要害处。关键就是突破难点到达重点的知识点,要害是指学生思路受阻的地方。这两者往往是一致的。
3. 及时性原则。
要做到启发时,就要创设“愤、悱”的情境,就是说以一系列的启发过程,把学生引入“心求通而未达,口欲言而未能”,注意力高度集中,思维紧张而又活泼的境界。当这个境界形成以后,教师抓住本质、关键,在要害处稍加点拨,启发的效果也就最好。教学中应尽量避免超前启发和推迟启发。
4. 思维性原则。
启发的目的在于启动思维,思维来自问题,更来自对矛盾的分析。因此,启发式教学十分重视矛盾的揭示和矛盾的分析转化过程的教学,这里特别要揭示教材内容中展示的矛盾。矛盾的展示、分析、转化本身就带有强烈的启发因素,这个过程的本身也是一种思维过程。